3月6日,新疆能源监管办2017年第九次专员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2017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现正式印发,全文如下:
根据国家能源局《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和《2017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结合新疆能源监管工作实际,在总结2016年能源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对2017年重点、难点工作进行全面分析研判,提出了2017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
一、加强电力安全监管。2017年确立为新疆能源监管办“安全监管年”,切实把电力安全监管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加强安全监管,统领各项能源监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管防结合的基本原则,推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工作机制建设,牢牢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开展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关键部位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和监控,守住人身、设备、大坝等基本安全底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持续保持新疆电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局面。加强电网安全风险分析预警,强化重要输电通道、重要设备设施安全监管。加强并网安全监管,增强电网应对严重故障能力。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监管。加强电力应急管理,督促企业做好预案编制和演练。做好“两会”、党的十九大期间等重要时期保电工作。完善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二、加强简政放权后续监管。落实“放管服”改革监管,做好能源规划、政策、标准、项目的落实情况监管和简政放权承接情况监管。针对新疆电力供大于求形势更加严峻、新能源消纳极度困难等问题,重点开展新疆煤电项目规划(含自备电厂)、新能源规划建设消纳、燃煤电厂超低排放与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以及补偿执行情况等专项监管。
三、加强市场秩序监管。加强电力调度交易和市场秩序监管,促进节能低碳调度、电网公平开放、交易规范和信息公开,集中力量开展电力交易、价格、财务、成本监管及油气管网公平开放和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监管,进一步做好电网输配电成本、电力企业经营情况、天然气供应监测预警分析工作,及时向社会进行披露。
四、积极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结合新疆实际,制定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规范开展电力直接交易等中长期交易。研究制定新疆电力市场监管办法,配合开展新疆能源综合改革试点和新疆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等改革任务。促进交易机构完善交易组织体系和交易机制,探索推进辅助服务市场化工作。进一步推进兵团售电侧改革试点工作,总结试点经验,扩大试点成果,稳步推进兵团和自治区售电侧改革。
五、加强资质许可监管。设立新疆能源监管办行政许可委员会,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加大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力度,开展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加快落实“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监督”的阳光审批制度,上半年完成资质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和试运行,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开展电力行政许可工作。加快推进新疆区域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六、加强能源行政执法。设立新疆能源监管办行政处罚委员会,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处罚和12398能源监管投诉举报办理程序。集中力量查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狠抓典型案例,亮出稽查利剑,维护市场秩序。积极开展电力争议纠纷调解和裁决工作。继续加强供电监管,促进电网企业提升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供电服务水平,持续开展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专项监管。做好新一轮农网升级改造监管,扎实推进扶贫重点村尤其是南疆农村电网升级改造,保障群众满意用电,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七、加强基础建设。做好门户网站、电子政务网、办公自动化系统及能源监管信息系统平台的建设、运营、维护和网络信息安全等工作。根据国家能源局印发的2017年政务公开要点,制定我办具体实施方案并在门户网站公开。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改版、升级门户网站,丰富门户网站内容,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增加政务公开信息。推进电子公文系统安全可靠应用试点工作。丰富非现场监管手段,全面推进能源监管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开发建设天然气监测、电力合同备案、安全事故报告等3个子系统,提高非现场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