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发布了《湖南抽水蓄能辅助服务专项市场交易规则》,规则中提出湖南抽水蓄能辅助服务专项市场(以下简称“专项市场”)以“谁受益,谁付费”、平等自愿为基本原则,通过市场机制优选交易对象和确定交易量价,使有限的辅助服务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从而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减轻火电机组辅助服务负担,实现抽水蓄能电厂优化利用、可持续发展,设立湖南抽水蓄能辅助服务专项市场。
其中市场交易主体主要包括湖南省内统调发电企业(适时扩大到一定装机规模的非统调电厂和售电企业)、抽水蓄能发电企业(适时扩充新型的辅助服务供应商、储能装置等)和省外发电企业。市场运营机构包括湖南省内的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和电网企业。
特别强调,按要约招标交易时,在满足专项市场启动条件的前提下,允许以下三种要约招标:
1.由省内抽水蓄能电厂作为卖方,发起辅助服务容量出售要约,其他发电企业作为买方响应;
2.由省内抽水蓄能电厂作为买方,发起购入电量要约,其他市场交易主体作为卖方响应;
3.由发电企业作为卖方,发起售出电量要约,其他发电企业作为买方响应;若是抽水蓄能电厂响应,则购电抽水;若是其他发电企业响应,则根据交易的电量,降低自身机组的出力,减发一方电量等于增发一方电量。
上述交易均须申报市场运营机构并通过调度机构安全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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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抽水蓄能辅助服务专项市场交易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电力监管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等法规政策,结合湖南省实际情况,设立湖南抽水蓄能辅助服务专项市场,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湖南抽水蓄能辅助服务专项市场(以下简称“专项市场”)以“谁受益,谁付费”、平等自愿为基本原则,通过市场机制优选交易对象和确定交易量价,使有限的辅助服务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从而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减轻火电机组辅助服务负担,实现抽水蓄能电厂优化利用、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本规则适应于湖南抽水蓄能辅助服务交易。
第四条本规则由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以下简称监管机构)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