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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6-8-24 13:20:00   来源:国际电力网   添加人:admin

  导语

  近日,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发布。

  《意见》明确提出价改的主要目标,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到2020年最大限度发挥市场调控价格机制基本完善,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

  《意见》提出,在推进电力价格改革方面,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科学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收入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简化销售电价分类,减少各类电价交叉补贴,建立以用电负荷特性为主的电价分类结构体系。在推进天然气价改方面,根据国家改革进程,择机放开天然气气源价格,有序推进天然气公开交易。在推进供热价改方面,建立完善煤热、气热价格联动机制,理顺煤炭、天然气、热力价格关系。

  《意见》提出,在建立和完善差别化资源价格方面,对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实施差别价格、惩罚性价格和超定额累进加价等政策,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或过剩产能退出。在建立和完善新能源补贴价格方面,改进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补贴制度,风力、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贴政策由分类实施向点面结合转变,对焚烧处置垃圾(污泥)和沼气发电企业、具有示范性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实施精准补贴。在建立和完善环保价格方面,完善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电价政策以及天然气热电联产机组电价政策,对符合超低排放标准的燃煤机组和清洁高效的燃气机组给予政策支持;建立垃圾焚烧发电价格补贴与政府补贴挂钩机制,促进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在建立和完善区域经济发展的价格方面,加强与周边省份重要价格政策措施的对接协调,科学制定和实施外电入鲁等电价政策。

  详情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精神,推动价格改革向纵深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充分认识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市场决定价格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推进价格机制改革是推动结构调整、民生改善、社会安定和发展环境优化的迫切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全面抓好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一个定位、三个提升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立足山东省情,坚持市场决定、放管结合、改革创新、稳慎推进原则,着重完善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政府定价制度,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积极服务宏观调控,提高价格公共服务水平,为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营造良好价格环境。

  (二)主要目标。到2017年,各项价格改革任务取得重要成果,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促进转型升级、节能环保和兜民生底线的价格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到2020年,最大限度发挥市场作用的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完善,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多维全面、优质高效的价格服务机制基本形成。

  二、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着力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作用,尊重生产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和消费者自由选择权,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价格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公平交易。

  (三)推进电力价格改革。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深入推进电价形成机制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完善标杆电价体系和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试点范围,有序放开上网电价。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科学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收入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改变对电网企业的监管模式,逐步形成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简化销售电价分类,减少各类电价交叉补贴,建立以用电负荷特性为主的电价分类结构体系,逐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销售电价由市场形成。

  (四)推进天然气、成品油价格改革。建立更具弹性的天然气、成品油市场化价格机制。根据国家改革进程,择机放开天然气气源价格,有序推进天然气公开交易;根据管网经营主体多元化情况,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科学核定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择机放开非居民用气价格,逐步放松对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管制。落实国家成品油价格调控机制,适时放开成品油价格。

  (五)推进水价改革。完善反映水资源紧缺程度、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水价体系。探索建立区域综合水价制度,科学核定多水源综合水价;理顺各种供水比价关系,鼓励充分利用外调水和地表水,限制开采地下水,积极开发利用再生水;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逐步推行终端水价和计量水价制度,促进节水农业和水肥一体化发展。按照保障工程运行、满足还贷需要、不计利润的原则,合理确定南水北调山东段、引黄济青胶东调水价格,形成合理水价体系。建立城市供水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完善城市制水及管网输配水价格形成机制,简化城市公共供水分类,规范用水价格管理。

  (六)推进供热价格改革。建立完善煤热、气热价格联动机制,理顺煤炭、天然气、热力价格关系。统筹考虑用户承受能力、用热需求及环保成本,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促进节约用热、坚持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和调整供热价格。进一步推行供热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制度,科学合理制定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新建住宅必须全部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既有住宅要逐步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并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七)推进交通运输价格改革。完善交通运输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放开竞争性领域价格,扩大经营者自主定价范围,促进铁路、公路、水路形成合理比价关系,推动各种交通方式优势互补,合理配置。完善我省铁路货运与公路挂钩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简化运价结构;构建以列车运行速度和等级为基础、体现服务质量差异的旅客运输票价体系。进一步放开公路运输市场价格,改革客运运价管理,规范货运价格管理,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公路运价的机制;逐步取消一级公路收费站,高速公路通行费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推行城市公交低票价政策,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完善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逐步放开市场和价格。

  (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市场调节价政策。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分类管理,对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医保基金支付的服务项目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合理确定支付标准;对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取消药品加成政策,适当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对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医疗专家之间的服务实行差别化价格政策,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付费模式,发挥医保控费作用。完善药品采购机制,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强化价格、医保等相关政策衔接,确保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

  (九)推进教育收费改革。建立和完善促进教育改革发展的收费形成机制。民办教育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调动社会力量办学积极性。公办普通高中、公办幼儿园收费由市、县人民政府管理。公办普通高校学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增强定价弹性,优化高校之间、专业之间学费结构,引导教育资源优化配置,鼓励优势学科、特色专业优先创新发展。完善校企、中外合作办学收费形成机制,鼓励学校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扩大高校学分制收费实施范围,到2020年在全省高校全面实施。

  (十)推进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改革。区分基本和非基本需求,建立健全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财政投入与价格调整相协调的机制,明晰政府、企业和用户的权利义务,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保证行业可持续发展,满足多元化需求。养老服务价格主要由市场形成,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三无老人实行免费政策,实行促进医养结合的价格政策。分类推进旅游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改革,凡具备市场竞争条件的放开价格;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并从严核定价格,规范调价频率和幅度,切实体现公益性。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政府定价。完善保障性住房价格政策。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促进物业服务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