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明确指出,今年开始要尤其突出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集团公司各级党组(党委)、纪委必须准确把握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基本内涵与具体要求,不断强化“两个责任”意识,加强担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任何工作,只要权责不清、责任虚化,就会出现推进不力、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是如此。近年来,集团公司各级党组(党委)党委、纪检监察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事关全局、长远和根本的重大任务,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企业党组(党委)对主体责任的认识不到位,没有做到“两手抓、两手硬”;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特别是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还没有完全转变等问题,亟须认真加以解决。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落实各级党组(党委)党委、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切实守好各自的“责任田”,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党组(党委)要切实发挥好主体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键在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要强化各级党组(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也就是各级党组(党委)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既要承担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第一责任,也要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作为党的干部,既然承担主体责任,就要在干事上勇于担当,在管人上敢于担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自觉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经常约谈分管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组织并督促落实好“一岗双责”。广大党员干部要严以律己,时刻保持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同时要管好家人、管好身边人。按照中央要求,今年落实主体责任要在健全制度、细化责任、务实担当、层层传导上下功夫。各企业要加快完善责任分解、承诺背书、逐级报告、问责追究等制度,把主体责任细化实化具体化。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履行好监督责任。作为监督执纪的专门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其素质、能力和作风,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对此,各级纪检组(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要从集团公司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形势判断、提出的工作要求出发,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协同党组(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要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一案双查”,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在全系统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完善自我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同一责任范畴的两个侧面,不能互相替代,更不能互相削弱,而必须相互协调和共同促进。
落实“两个责任”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各级党组(党委)、纪委必须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把党风廉政建设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奋力开创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