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电箱应安装在安全、干燥、易操作的场所。配电箱的底口距地一般为1.5m.同一建筑物内,同类盘的高度应一致,允许偏差为10mm.
(2)安装配电箱(盘)所需的木砖及铁件等均应预埋。挂式配电箱(盘)应采用金属膨胀螺栓固定。
(3)铁制配电箱(盘)均需先刷一遍防锈漆,再刷灰油漆二道。预埋的各种铁件均应刷防锈漆,并做好明显可靠的接地。金属面板应装设绝缘保护套。
(4)配电箱(盘)带有器具的铁制盘面和装有器具的门及电器的金属外壳均应有明显可靠的PE保护地线,但PE保护地线不允许利用箱体或盒体串接。
(5)盘面引出及引进的导线应留有适当余度,以便于检修。垂直装设的刀闸及熔断器等电器上端接电源,下端接负荷。横装者左侧(面对盘面)接电源,右侧接负荷。
(6)TN-C低压配电系统中的中性线N应在箱体或盘面上,引入接地干线处做好重复接地。
(7)照明配电箱(板)内,应分别设置中性线N和保护地线(PE线)汇流排,中性线N和保护地线应在汇流排上连接,不得绞接,并应有编号。当PE线所用材质与相线相同时应按热稳定要求选择截面不应小于表9.12所示。
(8)配电箱(盘)上电具,仪表应牢固、平正、整洁、间距均匀、铜端子无松动、启闭灵活,零部件齐全。
(9)箱(盘)内配线整齐,无绞接现象。导线连接紧密,不伤芯线,不断股。同一端子上导线连接不多于2根,防松垫圈等零件齐全;箱(盘)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带有漏电保护的回路,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