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环境建设和经济转型助力受地方政府欢迎
绿色低碳PPP热度持续升温
中国电力报 中电新闻网 记者 邹春蕾
地方环保承压:绿色低碳PPP项目受欢迎
自2014年我国推动PPP发展开始,绿色低碳项目就一直是宠儿,且热度持续升温。根据财政部公布的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第8期季报,截至今年9月末,全国入库项目14220个,累计投资额为17.8万亿元。其中,市政工程、交通运输、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数量居前三位,分别为2561个、931个和481个,合计占同口径全国总数的58.6%。
生态环保类项目,涉及流域治理、污水处理、园林建设、生态综合治理等,在绿色低碳项目中占比最大。其次,绿色低碳类项目还涵盖清洁能源类项目,如新能源、垃圾焚烧发电、分布式能源站、热电联产、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此外,公共交通、水利建设、科技、文化、医疗、林业、旅游等多个领域也重点发展具有绿色低碳功能的PPP项目。
“在我国加大生态环境治理、推进能源革命的大背景下,采用PPP模式,引进民间资本,能够有效解决环保项目投融资问题、项目运营管理等问题,为地方环境建设和经济转型助力,受到了地方政府的欢迎。”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卢召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该公司今年在生态环保类PPP项目上加快了投资步伐,目前已经在云南、贵州、山东、吉林、山西等省份成功实施了多个PPP项目。“整体来看,地方政府对环境治理的需求较大,对PPP模式也较为认可。尤其区县一级政府,对开展PPP项目的积极性较高。”卢召义介绍道。
政策助力:民营资本参与PPP释放更多空间
恰似一枚硬币的两面,市场需求大一方面代表着项目多,另一方面也意味着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
PPP项目热度不断飙升,央企、国企、民营上市企业、外资企业争相进入,竞争激烈。“多数PPP项目均为投资建设运营模式运作,为了PPP项目能运转顺畅,政府对进入PPP建设的企业设置了较高的要求,要求参与方既要具备一定的资本实力、融资实力,还需要具备不同专业的准入资质、相应的业绩及专业技术能力。”卢召义介绍。
其中,对PPP项目的融资能力极具挑战性。当前一个PPP项目投资金额动辄上亿元、十亿元,项目周期动辄十年、二十年、三十年,投入高、周期长这两大显著特点,意味着PPP项目必须依靠项目贷款来维持运转。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银行业执行的贷款逻辑仍然较为传统,需要抵押物、增信担保,央企、国企显然在这些方面具有更多的优势。
综合来看,央企、国企在政策、资金、信贷等方面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在PPP项目推进中属于强势一方,民营上市企业次之,非民营企业更加优势不足。这种现状无疑背离了政府鼓励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等实体经济领域的初衷。
近日,国资委发布《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旨在纠偏、正本清源。例如,《通知》要求“PPP业务较为集中的企业应编制PPP业务专项规划”,“由集团总部(含整体上市的上市公司总部)负责统一审批PPP业务”,并“严控非主业领域PPP项目投资”,意在杜绝央企盲目投资PPP项目。
明确“投资回报率原则上不应低于本企业相同或相近期限债务融资成本,严禁开展不具备经济性的项目”、“纳入中央企业债务风险管控范围的企业集团,累计对PPP项目的净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集团合并净资产的50%,不得因开展PPP业务推高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高于85%或近2年连续亏损的子企业不得单独投资PPP项目”,意在规范市场上不计成本、不看回报等不理性行为。
“严厉杜绝盲目决策,坚决遏制短期行为”,“对PPP业务重大决策实施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意在防止为谋求业绩而投资PPP项目的行为,督促企业在投资决策时秉承谨慎原则。
卢召义认为,《通知》准确抓住了当前PPP推进过程中暴露出的焦点问题,及时纠正,正中靶心,引导PPP模式回归政策初衷,给民营企业和民营资本创造更多的空间。
有所为有所不为:PPP行业健康发展需共同守护
民营企业参与PPP或将迎来黄金发展机遇期。12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指导意见》,从创造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的良好环境、分类施策支持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鼓励民营企业运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等十个方面鼓励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要求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限制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不断加大基础设施领域开放力度,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一律向民资开放。条条规定,均在为民间资本参与PPP扫清障碍。
与此同时,对PPP项目的规范程度也在收紧。11月末,财政部下发《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新项目入库和已入库项目清理的标准,对于具有“不适宜采用PPP模式实施、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未建立按效付费机制、未按规定开展‘两个论证’、不符合规范运作要求、构成违法违规举债担保、未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等特征的项目,将采取严格手段进行核查和清理。目前,各省份均开展了自查自检,已有部分不合规项目被移除项目库。
“近期出台的几项政策,为民营企业积极参与PPP项目、对PPP的持久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民营企业在投资PPP项目过程中,也应有所为有所不为,共同守护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卢召义表示,第一,投资PPP项目是对企业综合能力的考验,企业应组建一支专业的、经验丰富的团队,立足实际,充分论证,做好风险评估。
第二,低价竞争损害的是行业整体利益,呼吁行业开展良性竞争,抵制低价竞争等恶性竞争。
另外,值得警惕的是,目前由于一些专业机构对PPP的政策解读不够彻底,对项目融资等问题研究不够透彻,在一定程度上给地方政府产生了误导,导致有些地方政府的诉求与市场实际情况出现错位。“理性而言,PPP模式在我国诞生时间尚短,发展还需要一段过程。相信随着参与各方越来越理性,市场规则越理越清晰,PPP市场也将健康运转起来。”卢召义总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