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报 中电新闻网讯 记者吉卫华报道 贵州省能源局近日印发《关于切实抓好煤矿采掘接替稳定煤炭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煤矿加快复工复产进度,保障省内煤炭供应。
根据通知,贵州能源局要求各地掌握辖区内煤矿生产地质条件、采掘接替、瓦斯治理、水文地质、煤层赋存、机械化程度及技术力量等因素,对煤矿实施精准管理。要加大对煤矿企业的帮扶力度,组织专家针对采掘失调煤矿实际,制定“一矿一策”帮扶措施,指导煤矿优化现有采掘部署,按照“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安全煤量、回采煤量”四量平衡的原则,缩短采掘脱节时间。此外,还要定期对煤矿产量低的原因进行分析,并采取措施帮扶其尽可能安全达产。对长期不达产的煤矿,要酌其实情向省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合理核减其生产能力。要充分利用各种奖补和金融调控手段,帮助符合条件的煤矿加快复工复产进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早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