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改方案自编制至今,事经十几稿修改。与2002年出台的“五号文”相比,新电改方案更加侧重技术层面的改革,并未在电力运行体制上进行拆分。改革的导向是加强电网垄断环节的监管,放开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的管制,实现真正意义上供需决定价格、供需双方见面,培育新的市场主体。
综合多方信息,新电改的核心内容为:四放开、一独立、一加强。即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售电业务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供电计划放开,交易平台独立,加强规划。
为推进改革方案落地,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正在编制电改配套细则和措施(据说细则内容都经过严格的斟酌和论证,据说某活跃电力专家并未参与讨论)。在当前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用电增幅创新低的格局下,电力市场化建设赢得竞争力强的发电企业、电力大用户、希望参与配售电业务企业等主体的支持,电力资源富余的地方政府也希望改革为本地招商引资带来低电价。
不难看出,电力体制改革首先改变了电网企业的经营模式,具体参考深圳输配电价模式。同时,削弱了国家价格管理部门的职权(改革推进后,企业再也不用游说价格司、物价局了),也将削减地方经信委、电力调度机构在发电计划上的权限(每年定发电计划的时候,他们决定发电企业利润高低)。
在反腐的高压之下,发改委价格管理部门多名官员被带走调查,在本轮电力体制改革中“表现积极”。深圳、内蒙古地区输配电价试点的启动,则意味着电网依“购销差价”为主的经营模式的终结。
对发电企业而言,在目前相对宽松的电力供需形势下,随着电改推进,市场化交易电量将增加,电厂之间对市场和客户之间的竞争将加剧,以往发电企业赖以生存的计划电量随之缩减。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把发电企业推向了市场,对发电企业的压力更大。一些发电企业也担心,“放开市场竞争的话,对电力价格肯定是有影响的。”
但利好的一面是,在售电侧放开后,发电企业可以成立售电公司进行售电,这将带来电力市场营销模式的重大变化。目前深圳已经成立独立售电公司,未来包括电网企业、发电公司、节能服务公司、供水及燃气等公用事业单位、电力设计企业、互联网技术企业等均有机会进入售电市场。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如果互联网与电力销售结合,电力用户的购电就可以复制淘宝购物的模式,可以任性地选择任意一家公司提供供电服务,自由选择服务态度好、电价优惠多的服务商;电动汽车、储能设备、分布式能源、用户、智能电网将构成新的电力交易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