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 日,国家能源局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就今年上半年能源形势以及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第二季度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受理情况,对《电力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18-2020)》(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进行详细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会议上,国家能源局安全监管司司长童光毅对《行动计划》的内容进行详细解读,《行动计划》是国家能源局于6月27日发布的,是促进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顺利完成、实现电力安全生产持续好转的一个具体措施。
童光毅共从三个方面对《行动计划》进行解读:
一是树立一个理念,瞄准一个目标,坚持一条主线。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行动计划》把安全发展作为指导电力安全生产的总方针、总战略,突出安全在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推动电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明确八大任务。《行动计划》的核心部分就是提出了防范人身安全事故、防范电网安全事故、防范设备事故、防范大坝安全事故、防范网络安全事故、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完善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8大任务。同时,结合主要任务,《行动计划》对应提出了安全文化引领工程、安全诚信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控体系构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工程、安全科技支撑工程、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员工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提升工程等8大重点工程。
三是落实五项保障。《行动计划》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人员保障、完善投入机制、加快技术创新、加强评估考核五方面保障措施,要求各有关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确定工作时序和重点,出台配套保障政策和措施;加强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保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足额配备,鼓励设置安全总监,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加强电力安全预防及应急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电力建设工程安全费用足额提取、专款专用,电力企业要确保安全费用投入到位;鼓励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创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同时,地方各级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和电力企业,要建立行动计划实施的评估制度,每年总结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做滚动修编。
原文如下:
童光毅从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落实五项保障等三方面解读《行动计划》
国家能源局7月30日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今年上半年能源形势、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第二季度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受理情况,还将解读《电力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18-2020)》,并回答记者提问。
2018年6月2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印发电力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18〕55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按照会议议程要求,我将对《行动计划》进行解读。
《行动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度分析了新时代电力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对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行动计划》的实施,是促进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顺利完成、实现电力安全生产持续好转的一个具体措施。
下面,我从三个方面进行解读。
一是树立一个理念,瞄准一个目标,坚持一条主线。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行动计划》把安全发展作为指导电力安全生产的总方针、总战略,强调始终把安全置于工作首位,突出安全在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推动电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行动计划》强调完善电力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推进本质安全建设,营造良好安全文化氛围,推动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电力安全环境。同时提出了坚决遏制重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坚决遏制重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大以上电力设备事故、坚决遏制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事故,防止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事故,实现电力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进一步下降,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等具体目标。
2017年11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共10方面50条,从落实责任、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加强管理等各个方面对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纲领,对我国电力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行动计划》作为落实《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在编制过程中,始终注重加强与《实施意见》的衔接,细化、完善、分解了《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要把《行动计划》贯彻好、落实到位,就必须把握好《实施意见》与《行动计划》一脉相承的内在关系,按照《实施意见》中提出的总体要求认真践行《行动计划》,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二是明确八大任务。
《行动计划》的核心部分就是提出了防范人身安全事故、防范电网安全事故、防范设备事故、防范大坝安全事故、防范网络安全事故、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完善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8大任务。编制的轴线正是努力降低人身伤害,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基础上,重点防范电网、设备、大坝、网络安全事故,并着力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完善责任体系、依法依规治理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时刻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保持高度一致。同时,结合主要任务,《行动计划》对应提出了安全文化引领工程、安全诚信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控体系构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工程、安全科技支撑工程、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员工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提升工程等8大重点工程。
三是落实五项保障。
为保障《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行动计划》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人员保障、完善投入机制、加快技术创新、加强评估考核五方面保障措施,要求各有关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确定工作时序和重点,出台配套保障政策和措施;加强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保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足额配备,鼓励设置安全总监,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加强电力安全预防及应急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电力建设工程安全费用足额提取、专款专用,电力企业要确保安全费用投入到位;鼓励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创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同时,地方各级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和电力企业,要建立行动计划实施的评估制度,每年总结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做滚动修编。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电力安全监管工作的大力支持,也希望各位继续关注电力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电力安全发展。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