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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发改委制定“互联网+能源”行动计划(修订稿)

时间:2016-12-17 11:33:00   来源:   添加人:admin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信息化部《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392号)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加快推进我省互联网与能源深度融合,推动能源生产与消费模式革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能源利用结构优化,衍生经济新增长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和国家能源委员会第一次重大决策部署要求,适应和引导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着眼能源产业全局和长远发展需求,推进能源消费、供给、技术、体制革命和全方位加强能源国际合作,以“互联网+”为手段,以智能化为基础,以提高能源生产效率和实现能源资源高效利用为目标,有机联结用户,推动能源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效率最大化和配置最佳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的能源保障。

  (二)发展目标

  1.互联网在促进能源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能源行业创新能力,建立覆盖全省重点能源企业的公共信息服务网络。

  2.互联网在促进新能源发电预测、调度等方面的应用得到加强,实现新能源精准调度和高效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省发电量比重达到15%。

  3.互联网对促进节能减排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提高住宅停车位和大型公共建筑物、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比例。

  4.智能电网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快,有序建设一批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项目,推进一批分布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2016-2018年开展试点示范,2019-2025年进行推广应用。到2025年,形成覆盖电、煤、油、气等全部能源行业的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初步建成比较完善的能源互联网市场机制和市场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建设智能化能源生产消费基础设施

  1.推动可再生能源生产智能化。鼓励建设智能风电场、智能光伏电站等设施及基于互联网的智慧运行云平台,实现可再生能源的智能化生产。鼓励用户侧建设冷热电三联供、热泵、工业余热余压利用等综合能源利用基础设施,提高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可再生能源与化石能源协同生产,推动对散烧煤等低效化石能源的清洁替代。

  2.推进化石能源生产智能化。加强常规电力的厂站级智能化建设,逐步开展常规电源的参数实测,提升电源侧的可观性和可控性,实现电源与电网信息的高效互通,进一步提升各类电源的调控能力和网源协调发展水平。推进煤炭企业生产实时监控、调度和管理信息大数据系统,整合建设数字化矿山,提高安全生产调度指挥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3.加快推进能源消费智能化。鼓励建设以智能终端和能源灵活交易为主要特征的智能家居、智能楼宇、智能小区和智能工厂,支撑智慧城市建设。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普及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

  (二)加强多能协同综合能源网络建设

  1.推进综合能源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以智能电网为基础,与热力管网、天然气管网、交通网络等多种类型网络互联互通,多种能源形态协同转化、集中式与分布式能源协调运行的综合能源网络。建设接纳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促进灵活互动用能行为和支持分布式能源交易的综合能源微网。

  2.开展分布式清洁能源试点示范项目建设。选择风能、太阳能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资源条件较好、具有一定消纳能力的地区和产业园区,开展分布式清洁能源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探索应用互联网通信和智能调控技术,实现高效互动的需求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