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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售电时代,售电公司如何摆脱垄断

时间:2015/8/11 16:22:00   来源:中国电力网   添加人:admin

  据某网站调查,高达86%的投票人对电网企业参与竞争性售电业务持反对态度。

  到底电网企业能不能参与竞争售电?参与竞争售电后市场格局如何?竞争性售电后时代有哪些机会和风险?

  相对已搁浅的“电改五号文”在表述上的激进,今年3月份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下简称电改九号文)被视为是一份温和的电改方案, 它更加强调循序渐进,“有序”一词在九号文中出现的频率高达13次。

  其包括业界所关注的竞争性售电市场,其在措辞上非常审慎,由五号文的“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变为“逐步打破垄断、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

  因此,这份文件出台后争议也很大,因为它并未如期提出调度和交易独立,且在配套文件尚未出台便已传出电网企业将继续参与竞争性售电的声音更是引发公众质疑本次配售分离是一纸空文。

  据某网站调查,高达86%的投票人对电网企业参与竞争性售电业务持反对态度。信息不对称、差别化服务、隐形利益输送等问题是引发公众质疑的关键点。

  那么到底电网企业能不能参与竞争售电?参与竞争售电后市场格局如何?竞争性售电后时代有哪些机会和风险?本文与读者一探究竟。

  说明:本文中的竞争性售电是指改变电网公司对于电力的统购统销,在原有售电主体的基础上,引入新的售电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局面。是本次电改”放开两头”的重要举措之一。

  ?电网能不能参与竞争售电?

  本次深改路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与五号文“厂网分开,重组发电和电网企业”的表达相比弱化不少。

  文中明确“电网企业不再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价差作为收入来源”,但对配售分开却只字未提。笔者分析,本次深改基调平稳,旨在改变电力统购统销,引入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售电主体参与竞争。

  而市场主体需要一定时间的培育过程,电网企业由于多年独大,无论是在人才、技术和市场资源方面都占有绝对优势,势必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扮演重要角色。电网企业虽已明确了收入来源,但仍然可以通过集团化运作的方式参与售电竞争。

  例如电网企业可进行资产重组升格为电网集团,将输配电资产组合成为电网公司,原营销部与节能服务公司重组成立多家售电公司,采用直营或合资的方式参与终端市场竞争。

  未来格局可能是三足鼎立

  “打破垄断、资产重组”往往都是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实力相当的角力者赤膊上阵,跑马圈地,几轮谈判下来,蛋糕大都所剩无几,再抛出边角料任由眼红者厮杀。

  以本月重庆市政府出台的《重庆市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则(试行)》为例,原集中式的国家发改委审批与监管权力下移,明确了地方政府具有监管电力市场规则、审批交易主体进入与退出市场的权力。

  笔者认为,本次改革的最大获益者应是具备与国家电网集团谈判资本的地方政府。具体的操作模式可以仿效较为成熟的城市燃气销售模式,成立国家电网集团(南方电网集团)直属售电公司、属地政府售电公司、跨区域特许经营售电公司、地方民资售电公司。

  从城市燃气的发展经历和市场势力来看,地方民资能源公司极有可能处于“陪太子读书”的尴尬境地。而未来有望形成三足鼎立的形势,国网(南网)直属售电公司利用牢牢握在手中的调度权和多年积累的营销资源依然可以把持相当份额售电市场;属地政府售电公司又可与地方燃气公司合并和地方能源销售公司,主要为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提供能源服务;发电企业利用上游资源换市场,大型电企成立跨区经营售电公司,通过双边协商直购直销的方式抢夺工业用电大客户的长期合同市场。

  以城市天然气销售为例,自2004年住建部下发《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来,各地陆续成立了地方燃气企业,距统计,31个省市中有16个地区以地方燃气企业为主,15个省市以跨区特许燃气企业为主,各占半壁江山。但中石油中石化利用“上游资源换市场”的方式,通过旗下企业并购、恶意收购等手段抢夺特许经营权,发展大客户直供,受到市场诟病。

  竞争售电的三大机会

  尽管竞争售电时代仍可能延续从大垄断到小垄断的基本格局,但终究会改变一家独大的市场局面。随着竞争性售电行业的逐步发展,新兴的能源企业为行业协会注入新鲜活力。由于其代表了不同利益集团的呼声,倡导法律法规的完善,而不再受制于某一两个强势集团的左右。待市场秩序有序完善以后,调度中心与交易市场独立可期。笔者认为近期有以下三方面的机会可以预见:

  服务质量提升:售电企业为了争夺市场份额具备了提升服务质量的主动性,无论是在技术层面的电能服务(配电改造、电能质量、节能服务),还是非技术层面的电能服务(营销、抄表)都将有明显改善,为相关产业的设备制造和服务外包产业带来巨大商机。

  人才资源分流:改变原有的电力人才聚集于一家能源企业的局面,人才资源可以在不同公司间形成良性流动,激发人才的创新潜力与工作热情,电力人才猎头公司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可再生能源微网:可再生能源企业有望摆脱电网公司的差别对待,可与地方政府共同规划建设工业园区,与属地政府配售电公司共同建设配电网络,从而直接入驻园区为用电客户输送电能,解决发电容易销售难的问题。

  竞争售电时代的三大风险

  当前的政策保障尚不完善,仍有相当的问题未予解决,电力因自身特性和保障民生经济的重要地位已迫使改革的步伐放慢了许多,但稍有不慎仍有可能面临危机,如到那时电改再次迟滞不前甚至“开倒车”的局面是当局和公众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从目前电改试点的情况来看,有如下问题已需引起大家谨慎对待。

  跨区域送电壁垒:虽然目前我国总体电力供大于求,但是由于资源分布和用电需求的不均衡导致仍需利用高压输电线路西电东送和北电南送维持电力供应的稳定可靠。但从重庆试点方案来看,官方将水电项目和跨省送电项目移除到参与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之外,刻意回避了跨省跨区域送电的壁垒。如若跨区送电的机制不能理顺,各省都仅能在自己的行政区划开展工作,那么电力短缺、电价高企的后果恐难避免。

  电网公平无歧视:在无相关政策法规,电力仲裁机制尚不健全的时候,仅仅依靠口号式的“保障电网公平无歧视开放”让人着实在心中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电网企业掌握调度大权,完全可以以电网安全的理由拒绝公布和延缓公布重要数据信息,竞争中避免偏向直属企业的行为仅仅依靠公司自律是很难做到的。

  电网交易市场归属:目前电力交易市场仍然由电网企业开展建设,到期移交政府监管,要求实现业务分开,相对独立运行。回顾五号文,即有先例,当时提到“电网企业可暂不进行输配电分开的重组,但要逐步对配电业务实行内部财务独立核算。”带来的后果就是十年间特高压输电网络投资巨大,发展迅速,而配电网络严重制约了智能电网的发展,影响了电网整体可靠性和智能化。如今明确了输配一体不分离,近两年电网公司对配电网投入成倍增加,不知道是有意为之还是偶然因素。但愿电力交易市场不要重蹈覆辙。 (作者:陈曦系电力行业从业人、能源研究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