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多晶硅市场持续受到美、韩、德等国的低价倾销,2014年8月14日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暂停太阳能级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的公告》(下称“58号文”),公告声明我国暂停受理太阳能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业务申请,但考虑到下游企业发展,决定并给予加工贸易一年的延缓期。目前,延缓期限即将到期,进口倾销对国内市场造成的冲击愈演愈烈,多晶硅企业急盼“58号文”严格执行。
产能扩大、进口增加导致价格下滑
笔者了解到,2015年上半年,我国多晶硅市场价格呈现整体弱势下滑的态势。其平均价格为12.94万元/吨,同比环比分别大幅下滑19.4%和17.8%。
对于价格快速下滑,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副秘书长马海天告诉本报笔者,主要因素为阶段性供应失衡,具体表现为国内产量持续增加和进口大幅增加。
“上半年多晶硅市场价格下滑确实是因为出现了暂时的供需失衡。去年多晶硅价格较好,国内一些原本停产的厂商恢复了生产,国外企业也扩大了产量,然而市场需求在上半年相对于下半年来说又处于淡季,因此出现了暂时的供大于求。”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负责人何宁告诉本报笔者。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提供的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国内多晶硅产量为7.78万吨,同比增加21.4%。国内最大生产企业江苏中能一家产量达3.53万吨,占国内总产量45%,依旧位居国内产量第一位,特变电工、洛阳中硅、四川永祥、新疆大全分别位居国内产量第二到第四位,国内前五大企业的产量5.76万吨,占国内总产量的74%。目前15家在产企业基本都维持满产状态,上半年平均开工率达到92%。
“价格下滑的另一个因素是‘58号文’的一年延缓期临近,国外厂商尤其是美国厂商为了避免届时支付高额关税,必须抓紧时间在8月底前尽可能将所有库存进口到中国,而这样的倾销行为又势必引起价格的不断下降。”何宁表示。
根据海关最新数据统计,上半年累计进口多晶硅为60088吨,比去年同期大幅增加30.8%,月均进口量超过万吨。上半年通过加工贸易进口多晶硅量为36223吨,占累计总进口量的60.3%。
笔者了解到,韩国的主要出口企业OCI和韩国硅业(HankookSilicon)的税率仅为2.4%和2.8%,反倾销税对其根本不造成任何影响,故韩国于去年一跃成为最大的进口来源地,已经连续一年以上保持首位。此外,加工贸易占主导地位。1-5月累计按加工贸易方式进口3.05万吨,占累计总进口量的62.1%;1-5月累计自韩国按加工贸易方式进口1万吨,占比52%,可见即便2.4%的税率都有一半以上要通过加工贸易方式规避;1-5月累计自美国按加工贸易方式进口8223吨,占比94.5%,虽然对美国多晶硅企业的征税都在50%以上,但基本都以加工贸易渠道规避“双反”征税,6月份加工贸易方式占比更是破历史记录,仅有2%是通过一般贸易方式进口。
“此外,来自美、韩、德三国的多晶硅继续低价冲击,1-5月累计进口均价为19.75美元/千克,同比下滑8.8%。进口多晶硅的量价‘双重压制’导致国内多晶硅企业库存高企,国内价格一路下滑几近跌破成本线,进口倾销对国内市场造成的冲击愈演愈烈。”马海天说。
国内多晶硅产品完全可以满足下游生产需求
多位接受本报笔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我国多晶硅产业经历了近10年的发展,产品质量在这个过程中有了飞速发展。目前多数尚在运行的企业都能生产出符合国家电子级标准与用途的多晶硅产品。
笔者从一份国内某一线多晶硅供应商产品规范书同国际电子级硅料标准对比图中发现,我国一线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已完全达到了国家对于电子级硅料的标准与定义。同时,笔者也从多位专家的口中得到了证实。
“我国多晶硅厂商的产品完全能达到国家太阳能级多晶硅的标准,其中很大一部分甚至能达到太阳能一级的标准,运用于太阳能行业的国产多晶硅质量完全和国外多晶硅在一个水平上。”何宁说。
“目前国内多晶硅企业产品完全可以满足下游生产需求。”马海天说,“短期内企业通过技改降低成本,适度扩大产能。未来2年内,国内还将有5-6万吨的产能持续释放,不仅保障国内市场的稳定供应,同时充足的供应也不会引发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
因此,停止多晶硅贸易加工进口不会对国内市场形成重大的市场供需影响。
需维护“58号文”严肃性
但是,去年“58号文”正是由于考虑到下游企业发展,才决定给予加工贸易一年的延缓期。眼看一年就要到期,一位下游企业的负责人还是坦诚地对本报笔者说:“从我们的角度看,现在国内多晶硅行业技术成熟了,规模也足够大了,因此没必要去设置过多的进口限制,我们应该有足够的能力和自信去和国外产品竞争,用真正的竞争方式去打败国外产品。”
对此,何宁告诉本报笔者:“可以理解下游厂商。但是,国外厂商以低于制造成本的价格将多晶硅出口至中国,目的显而易见。2008年到2010年左右多晶硅市场由国外垄断,当时的市场价格是目前的20-30多倍,下游企业也会严重受损。”
“‘58号文’是商务部和海关总署经过调查得出的具有法律依据的结论,证明了国外产品进口到国内的不合理、不公平的贸易行为,应该严格执行,维护文件的严肃性。我们也希望相关部门和下游厂商不要只看重短期的利好,应该从长远角度考虑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何宁补充说。
此外,马海天还建议,由于国内多晶硅龙头企业的能耗及环保水平已经赶上并超过国际一流企业,应该根据国家标准要求重新审视多晶硅生产企业的技术、能耗、排放状况,摘掉其“高能耗、高排放”帽子,特别是可以将多晶硅及相关产品列为高新产品目录中,享受相关的退税政策,鼓励多晶硅企业、产品走出去,让国内企业和国际一流企业有公平竞争的基础。同时,应该进一步提高环保、能耗等方面的行业准入门槛,提高多晶硅装备制造水平,提高竞争力,配合多晶硅企业技术进步,降低成本,并鼓励国内企业研发或引进新一代低成本多晶硅生产工艺以及高纯电子级多晶硅生产工艺。通过修订国家技术、产品等各项标准,实现与国际标准全面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