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媒体公开报道,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相关司局正在紧锣密鼓地起草电力体制改革的配套文件,内容涉及市场建设、机构设置、放开发用电计划等诸多方面。这意味着,电力市场化改革有机会在更细化的规则下逐步启幕。沉寂已久的电力市场重回主流视野,令人对此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前景颇有期待。
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中财办主任刘鹤和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悉数出席的2015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要求抓好去年已出台改革方案的落地实施,出台电力体制改革相关配套文件。此前4月17日的全国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亦要求确保改革不走样、有实效。
确保改革不走样成为决策层对此轮电改的要求。让电力市场化改革落地、开花、结果,既需要决策层和主管部门的坚定决心,更需要对其所处的体制有更深刻的认识。
改革的目标是破除发展的障碍。就电力行业而言,这一目标应是,用最高的效率、最低的成本来促进电力事业发展,取得最大的社会福利。
回溯中国电力体制的历史不难发现,用我们惯用的改革方式比较容易破除发展当中体制中关于“体”的障碍,而很难解决关于“制”中的障碍。
20世纪80年代,电力部与水利部互有掣肘,导致水电建设进展不顺,两大部门常常向各自的分管中央领导汇报,甚至在分管农业水利的副总理和分管工业的副总理参加的协调会议上都各执一词。此后中央采取的措施是,既然两家的矛盾难以调和,那就把你们两家合并了,你们自己内部协调。于是1982年有了历史上第二次组建水利电力部。
通过分分合合来解决发展障碍这一招屡试不爽。2002年启动的电力体制改革很快通过重组垂直一体化的国家电力公司分拆出多个市场主体,包括正部级的电力监管委员会,两大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和四大辅业集团。13年后重新审视这段历史,我们发现,在现行体制之下,制造市场主体十分容易,但演化出有效运行市场的目标却难言成功。
很多人都理解,在现行的体制中,解决“体”的问题具有巨大的政治优势。而有了市场主体后,建立市场为什么会变得举步维艰,并难以做到“不走样、有实效”呢?甚至在建立市场中,现行的体制反而会侵蚀建立市场的空间,抵制建立市场的努力。这种抵制极有可能推迟政策的实施或扭曲政策的本义,甚至使市场化改革完全无效。
令人沮丧的是,一旦转换立场来思考,这种侵蚀和抵制都是合理的。更深入地结合国情现实看待,一切都没有错,都是各自的理性选择。这就是体制的力量和“魅力”,这种力量强大到令你误以为现行体制是对的,也是有效的。
电力行业改革涉及现行体制中的多个领域。如果没有深入剖析上述“制”的障碍,要求电力行业在此时单兵突破、拥抱市场,在今天依然难度很高。
举例说,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本来是电力体制改革很好的突破口,这也是国外改革的重要经验。但是这一舶来品到了中国后,变成了对地方政府意向企业实行优惠电价最好的工具。这些企业要么贡献了税收,要么贡献了就业,企业与政府之间“互相绑架”。高耗能企业要求低电价,不然就要挟搬迁或停业;政府要求继续开工,不然就警告其在辖区内经营会遭遇麻烦。两者协调的结果就是,电力企业为此“买单”。
尽管各省电网企业纷纷搭建了大用户直接交易平台。按理说,用户与发电企业应在平台中谈好价格和电量,然后直接交易。但是政府干涉之深,出乎一般人意料。甚至地方政府省长会出面要求某几家用户的用电价格应该定为某一水平。在现行体制下,省长提出的硬性要求估计没几个人会拒绝。
十多年后重启改革,这一轮市场化改革可能是输不起的任务。在市场设计和起步阶段,主管部门最不应忽视的正是如何约束现行体制对依然脆弱的市场的侵蚀,这样才会有机会培育市场,并奠定市场生存的基础。(记者:文华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