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燃煤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引发社会关注。我国能源禀赋以煤为主,煤炭的基础能源主体地位未来二三十年内都不会改变,从煤电领域入手去加强污染排放控制,是符合能源国情的。
粗略估算,在目前的煤价下,超低排放机组度电成本不超过0.5元,而燃气发电在0.8元以上。同以气代煤相比,对燃煤机组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在经济上是划算的。加上煤炭在我国相比天然气在自给能力、运输灵活性方面的优势,国家力推煤电超低排放改造应是正确选择。
推动超低排放,关键在改造成本的补偿。现在全国燃煤发电平均千瓦时电净利润约4分,而超低排放机组的千瓦时电环保成本要在特别排放限值基础上增加1.5分到3分,带给电厂的负担不轻。我们认为,应在以下几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在现有的脱硫、脱硝、除尘电价基础上进一步对超低排放进行额外补贴;二是借鉴碳排放权市场的经验,培育排污权市场,用市场的途径补偿超低排放成本;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在《绿色信贷指引》和《能效信贷指引》的框架下进行金融创新,加强对超低排放的融资支持;四是对排放控制严格实时监控,避免在发用电计划放开后,个别电厂可能放松控排力度以获取成本优势这种逆向选择的情况。
我们也应看到,近年火电领域的大气污染控制是比较有效的。例如烟尘,火电领域的大规模控排从上世纪80年代就已开始,目前占全国总排放的比例仅约15%。
当然,超低排放解决的只是煤炭燃烧这一环节的问题,此环节排放降至燃气机组标准,并不代表对环境的威胁就降到和天然气一样了。我国的大气污染问题是由经济增长带来能源消费的快速增长所致。超低排放改造是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情,但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道还在于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与能源结构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