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电力贸易,进口电量,距离远了肯定不如自己发,无论远近都有安全性、稳定性与可靠性问题。“一带一路”很重要,但是应该没有电力贸易什么事。
在开始正题之前,让我们先来看几则国际新闻与“事实”信息
——有媒体报道称,我们的邻居菲律宾因国家安全原因,将中止中国参与菲国家电网[微博]的运营,目前正在菲国家电网工作的中国工程师将回国。2007年中国企业参与竞标获得菲律宾国家输电网25年特许经营权,到现在,离到期还很远。
目前还不知道菲律宾撕毁协议的程度有多大。我国外交部已经发出“倡议书”。姑且让我们继续关注事态发展,是否有足够的反制手段。
——德国与奥地利电网互联紧密、是统一的电力市场,两国的报价系统是合一的。
最近两大电力交易所EEX与EPEX发布报告,说如果没有这种联合,电力供应成本将每年增加1亿欧元。原因在于隔开后较小区域的传输与平衡可能会节省成本,但是区域之间的传输不确定性的增加可能会增加更大的成本。也就是电力可能出现一个地方高价,一个地方低价,而无法通过电力传输弥合这种差异,造成无效率。
但是,在德国,计划修建的连接北徳与巴伐利亚州800公里400-500kV高压输电线路(注意这个距离与电压等级)的计划仍旧受到后者的强烈抵制,并在线路建设上找到了严格的法律依据。
支持这条线路的警告说,如果这个再不建设,德国可能就必须分成北部低电价与南部高电价区了,因为没有足够的传输容量可供使用来实现均一价格。这事情估计1-2年内是不会有什么结果了。
——北欧的芬兰是世界上物价最高的地区之一,电价自然也是这样。而邻近的北极熊俄罗斯就低廉很多,因此探讨二者的互联,以降低芬兰的电价水平成为一个话题。
《能源政策》期刊有篇文章最近模拟了扩大现有容量的收益与成本问题。总体上,短期降低芬兰的电价是可以实现的,但是一旦传输容量增大到一定程度,那么本地是否需要战略储备以应对突然的中断风险就显得非常必要的,并且长期本地缺少容量投资电价反而会上升。这种情况下,连接起来合适与否就没那么显然了。
怎么样,够乱的吧,已经足够一些喜欢分析国外经验或者国外教训的困惑了吧。“国外这样,所以我们也需要这样”;“国外这样出现了问题,所以我们还是别这样了”。这样分析下来,这给我们的含义不自洽啊?
一般而言,分析国外的榜样力量也好、先进经验也好,抑或是事故还是教训,解读国外案例带给我们的含义,可比性有无,与在哪里是个重要的问题。否则,即使事实错误避免了,逻辑错误可能永远避免不了。一句话,分析问题,更多的需要依靠理论与逻辑,而不是这种机械的比较,因为永远无法确切的说明可比性到底在哪里?
那么,以上的几个案例带给我们的含义有冲突吗?应该讲,这几个案例尽管都是电力领域的,但是完全是不同范畴的事情,含义不尽相同。本文就尝试用理论与逻辑做一个解读,以厘清这些事情的区别与联系,并看看电力行业在“一带一路”的大框架下能够做什么。
第一个涉及到的是跨国的电力运营、建设业务。同其他外资业务一样,东道国的政策变化属于风险因素,特别是一些重点行业或者与本国公司存在强烈竞争关系的一些产业。
这个电网运营无疑属于前者。作为最大的人造系统,其关系到重要单位、工厂企业、商业居民千家万户的用电保障。
换位思考,东道国出现一些疑虑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为双方完全不存在共同的协调的监管体系。这方面,最理想的原则是纯粹的生意,以“互利共赢”为基本原则,提供东道国不专业的服务,降低其供应成本,同时自己取得利润。任何超越这个生意层面的想法,比如想通过这个运营,对东道国施加何种影响,不仅无益,还可能招致不必要的麻烦。
从投资角度而言,赚不赚钱,稳定性如何,风险多大,应该是此类业务开展、还是不开展的唯一标准。欧盟各国之间的跨国并购非常频繁,并且并不十分担心投资稳定性问题,因为欧盟整体的统一开放市场的基本体系非常明确稳定,并且监管政策各国协调一致。而在我国与菲律宾之间,显然离这个层次还差的比较远。
世界银行[微博]定期对各国做生意的环境,从基础设施、原材料与能源价格、社会人文环境等方面进行评估与排序。从最新的排序来看,我国居第90位,而菲律宾在第95位,都在主要东南亚大国之后。这意味着,要跟菲律宾做生意,需要较高的风险溢价。目前出现的问题,就是风险的表现之一。
第二个涉及的是统一电力市场的建设问题。要形成统一的电力市场,特别是以统一价格出清的市场(而不是考虑传输限制的节点价格),必须是一个联系紧密、乃至同步运行的互联系统,彼此的传输能力不能过于受限,否则这一价格与传输需求间的矛盾将是无法解决的。我国目前的省级与区域电网,从基础设施条件讲,应该具备这种基本的条件。
当然,电力市场优化电力资源配置的作用,不能无限的推广。因为一方面,电力来源广泛,而传输成本较高,过长距离的输送加价过大,往往会超过两地基于本地要素特征形成的电力水平。超大的电力市场,建设、操作困难,而可以获得的交易性机会与收益会迅速下降。电力市场将可能永远是区域性的,不会发展成为石油与天然气那样的全球统一市场。
第三个属于电力贸易的问题,也就是跟国外交换电力,降低电力使用成本。这方面,需要考虑的问题可能就必须超越纯粹局部生意角度了,特别是政府决策者角度。这些问题起码包括:
把电力引进来,等于对国外开放了电力市场。那我国发电商需要不需要保护?我国的电力成本承担了很多交叉补贴、普遍服务义务,那么外国电力只有也承担这些义务,才算是公平竞争。
传输量小了没问题,大了的话要不要本地储备?线路输出国的控制权归谁,使用上如何分配资源?
如何保证电网基础设施长达20-30年输电的稳定性?
这些问题,对于国内的长距离电力传输,也是同样的问题。目前哈密到郑州的特高压线路,是否承担了普遍服务义务?上海、北京的外来电已经超过40%,本地储备是否足够,以应对可能的中断风险(这个概率很低,但起码不会是零)?外送地区将来经济发展了,无电可输的可能性如何处理?目前通过本地用电歧视性定价压制了本地电力增长,这完全是损失整体效率与不公平的。
统一电力市场建设,以我国的体量与地理区域,分省来搞是最现实的,并不损失交易机会,彼此之间像欧洲各国间弱联系就足够了。至于跟国外建设统一市场,先把国内市场建立起来再说吧。
跨国电力贸易,进口电量,距离远了肯定不如自己发,无论远近都有安全性、稳定性与可靠性问题。“一带一路”很重要,但是应该没有电力贸易什么事。
跨国电力运营、建设搞得好,稳定收益,是大本事,多多益善(应该不会涉及国内关联交易吧?这方面,需要充分的透明性与商业机密的平衡,比如将国外建设线路的报价与国内建设成本做高分辨率的对比)。一带一路吸引眼球,电力行业无疑具有参与的机会,也应该并且主要体现在国外建设、运营业务上。其他的,以电力与电力传输的技术特点与国际市场现状,应该是想多了....。。(本文作者张树伟:卓尔德(北京)环境研究与咨询首席能源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