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产业在2014年的缓慢发展引起了两会委员的注意,记者获悉,民建中央今年的两会提案中,有一份关于关于创新机制推动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提案。
该提案称,目前光伏产业需要进一步理顺协调机制,尽快建立国家统一的质量标准体系和评价机制,加强对光伏发电入网情况的考核。
分地区制定建设目标
随着我国能源结构调整的加快,光伏产业近年来颇受重视。
不过2014年中国新增并网光伏发电项目10.52GW,并未完成当年国家能源局制定的14GW目标。
记者获悉,2015年,能源局所确定的新增光伏发电并网容量目标已经高于2014年,为15GW,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8GW,分布式光伏7GW。
针对光伏产业的发展,民建中央建议,进一步理顺协调机制。由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牵头组建专门的协调机制,针对每年度国家能源局制定的光伏项目装机规划量,根据不同省份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匹配的光伏建设用地专项指标,或者协调将国土及林业部门数据并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光伏用地解决方案。
按照民建中央的建议,应该根据不同省份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匹配的光伏建设用地专项指标,实际上这一点已经被能源局所采纳。
就在前不久,国家能源局提出了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在这份方案中,能源局决定在2015年对各个省份实行光伏建设的浮动指标。
据悉,国家能源局将每个季度统计各地区项目的进展情况,如电站进展速度快的地区将获得国家能源局适度的指标追加。
但如果某一省份在第三季度末如电站开工未及80%或建成电站规模未达50%的地区,其下一年度的指标将受到影响。在浮动指标基础上,将建立按月检测、按季调整、年度考核的动态管理机制。
并网需设“硬指标”
同时,民建中央建议,加强对光伏发电入网情况的考核。有关部门应根据《意见》和《通知》的规定,定期核实电网公司对光伏电站的接入情况。
实际上,并网接入难一直是国内新能源应用发展无法回避的话题,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曾经概括过光伏发电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主要是屋顶落实难、贷款融资难、并网接入难、电费回收难等。
记者了解,可再生能源特别是光伏发电,电源不稳定,对电网的智能管理要求较高,客观上加大了电网公司的管理要求和工作量,因而部分地方电网公司对接入光伏电源并不积极。
即使在某些发展光伏发电条件优越且电源消纳也没有问题的地区,电网公司也往往以技术性理由,拒绝为符合各相关政策的光伏电站接网,或是仅为已建设电站中的一小部分办理接入手续。
民建中央称,建议结合国家新能源发展规划及接网目标,根据各地不同情况,按年度制定电网企业对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接网比例及消纳比例,并作为业绩考核标准之一。
同时,在光伏发展中,通过设定“硬指标”,督促电网加大投入,尽快提升电网的接入水平,保证光伏发电的足额消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