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企业需要考虑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如何协同全产业链,使得核电这种特殊的电力产品得到市场的接受和认可。
作为我国核电站的主要投资方和业主,同时也是国内为数不多的拥有自主核电技术的企业,中核集团适应并引领核电市场化改革势在必行。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敬告诉记者:“作为企业,任何一项投资都要有效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从这个角度说,我们当然希望行业市场化程度更高、规模更大,这样作为参与者的我们盈利空间也就越大”。
然而问题同样摆在面前。2012年核电重启时国家已经明确要求,新建核电机组必须符合3代安全标准,而以“二代加”机型为基础出台的0.43元核电标杆电价“无法覆盖以AP1000为代表的三代核电成本”。对于承担建设世界首个三代机型AP1000项目的中核集团而言,首堆及未来核电建设如何适应新的政策出台成为当务之急。
“核电的投资方深切感受到了标杆电价出台带来的压力和紧迫感,而围绕核电建设的相关产业链上的企业却似乎仍未觉醒”,刘敬对此颇为急切,“我们还是希望,围绕核电建设的相关产业链上的企业能够帮助我们分担标杆电价出台带来的压力,能够将这种紧迫感传导给设计院、供应商和建安企业,从设计优化、采用先进施工工艺、规模建设等,最大限度地从源头控制造价”。
安全与经济性的统一
记者:在我国重启核电项目之后,安全性愈发受到关注,而对于核电经济性的探讨并不多见,您对此有何看法?
刘敬:核电作为一种特殊的能源供应,由于它本身的特点,如放射性,使得公众及政府对它的安全性极为关注,这是非常正常的,也是对的。因此政府重视修订核安全标准,重新加强安全检查都非常必要。福岛核事故以后,国家组织核安全、地震、海洋领域的专家进行了近一年的检查。结果表明运行和在建的核电厂满足国家现行核安全法规和国际原子能机构最新标准的要求,风险受控,安全有保障。
我个人有个理解,我们通常所讲的核安全是核行业的最高准则,是业内从业者在考虑和处置相关事项时必须遵守的,它是靠一系列严格的法规体系、规程以及政府和企业的审查制度来支撑和落地的,可以说是核行业“内部的”。我们对公众和环境,我提一个“环境安全”的说法,就是在任何情况下,核电厂不对公众和环境造成超过法规标准规定的影响,如安全局一直提倡的“近零排放”等。有了这个环境安全的说法,也许在某种极端下,核电厂可采取断然措施,宁可放弃核电厂,也要确保环境安全。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当前摆在我们核电企业面前的是,要采取相应措施,使得核电这种特殊的电力产品得到市场的接受和认可。而且我们谈核电在可再生能源中所占比重要进一步扩大,它就一定要在经济性上有优势,这是市场的要求,是意志改变不了的。由于之前核电电价是一厂一价,计划经济的色彩浓,虽然我们号称有30年的核电建设和运营经历,但份额小,路线多,体制也复杂,没有形成很好的核电建设及运营的“国家队”能力,造成目前实现全过程的建造成本精细化管控有一定困难,尽管如此,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是我们永远追求的目标,也是使得核电厂具有经济性的重要举措。
尽管如此,在确保安全、技术先进的前提下,如何有效提高经济性是所有业内人员今后必须要重点关注,值得投入力量和资源去研究并要有结果。安全与经济性不矛盾,是统一的,你的产品越安全,市场和客户就更容易接受,规模效应就出来了,经济性就有了。形成这个行业的良性循环,也能有企业愿意去不断提升安全,安全性与经济性相辅相成,共同进步。
国家出台标杆电价,使得所有相关企业,不光是我们,在标杆电价这个大指挥棒下,必须共同努力做好核电这个产业,只有这个蛋糕做大了,各方都获益,任何一方都不能片面考虑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从而形成一个节约、高效的核电产业市场化的氛围,我想这也是政府出台这项政策的深层次考虑吧。
核电规划:匀速发展引导资源合理配置
记者:在您看来,核电市场化之路还面临哪些比较大的困难?我们还能做哪些?
刘敬:首先,如何理解这次出台的标杆电价。我们推测出台的标杆电价应该是以“二代加”为样本加以研究确定的,对应的单位造价在13000-14000元/kW左右,因此这个政策对目前运营的“二代加”机组其实影响有限,反而是对于处于起步阶段的三代机型而言,压力更大。三门核电站1、2号机组AP1000的单位造价核准时是16000元/kW,后续三代核电价格能不能下降很难说,也许随着项目增多,规模化效应出来了,但设备供应商、建安承包商由于人工费上涨等原因,加上CPI的影响带来的涨价也必须考虑,我认为能够与现在持平就不错。加之安全是有附加值的,因为安全提升意味着采用更加先进的技术,也就形成了成本的增加。因此,第一个困难就是后续三代机组电价如何确定,是政府再次定价,还是靠企业自身消化解决,我认为后者实现起来困难极大。
其次,这次标杆电价出台,政府表达了一个强烈信号,核电厂的投资和建设要依据市场规律进行,要求各个环节都要考虑电站经济性的因素。
但我粗浅认为,目前仅仅是把电价市场化了,而作为支撑电价的重要因素——对造价有重要影响的那些环节的市场化水平怎样呢,需要认真考量。我认为目前仅是一个有限竞争的市场,说是要按照市场化路径发展,又不是完全市场。对于身在其中的桥头堡企业而言,他们既明白有大量的企业想进入这一市场,又清楚国家目前对这一市场仍采取限制门槛较高的措施,因此优越感非常强。作为业主和投资方,我们的选择余地有限,如何使这部分形成真正的市场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但我认为,核电是一个高密集技术型产业,是国力的体现,虽然我们现在处于一个高速建设的阶段,但相应的法规标准体系、研发设计能力、设备制造能力、运营及检修能力以及人员培养包括社会、公众对核电的认识等等,都需要一个相当长时间的提升和巩固期,这期间出不得任何闪失,靠提高门槛来规范企业的进入,使得最优秀的企业来参与核电建设,从而确保核电建设质量,是完全正确的,也是对国家负责,对环境负责。因此,有限竞争的市场是可以理解的,但如何与电价市场化这一政策统筹考虑,可能也是一个摆在政府和企业面前需共同思考的问题。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希望,围绕核电建设的相关产业链上的企业能够帮助我们分担标杆电价出台带来的压力,能够将这种紧迫感传导给设计院、供应商和建安企业,从设计优化、采用先进施工工艺、规模建设等,最大限度地从源头控制造价。等靠的思想要不得,政府做政府该做的,企业做企业应该做的。
另外,除了技术本身带来的造价因素,全社会围绕核电建设投入的资源从某种程度上影响着核电的造价,这是个“大成本”,国家核电规划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这些资源配置。2012年10月《国家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经国务院审议通过。规划目标进一步变为到2020年,实现核电装机容量为5800万千瓦,同时在建3000万千瓦左右。相关方面,如设计院、制造厂、施工企业、运营单位及高校的人员培养等都必须跟上规划的步伐,
我们一直希望,核电的建设能够“合理节奏,匀速发展”,而且一定时期内,不做大的变动,避免大起大落,这样使得相关企业可以考虑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合理安排资源投入,有利于技术和装备制造能力的逐步提升,有利于核电专业人才的培养,避免重复投入,盲目扩张,避免产能过剩带来的“成本转移”。这是个“大成本”的概念。
最后,我们希望能够利用规模化建设的优势降低建设成本。如有无可能按厂址核发路条和核准项目,但可适当分期建设,这样投资方和业主会利用规模建设的优势,节约成本,这个成本的节约不仅仅是采购方获益,制造厂也是受益者,他们通过对批量订单的优化排产,可提高生产效率,从而降低成本,这是个大账,不仅有经济效益,还有社会效益。同时也可大大提高项目核准效率,因为核准所需获得的支持性文件多达近30份,审评时间接近两年,如能一次核准,将节约大量资源。
自主品牌“走出去”
记者:近期,中国核电企业投资英国欣克利角核电站项目的报道屡见报端,中核集团对于核电“走出去”持怎样的观点?
刘敬:“走出去”有两个含义,一个是作为投资“走出去”,也就是作为股东方身份参与国外某个核电站的建设运营管理,这种单纯的投资行为不难做到。难的是技术“走出去”,也就是我们希望实现的,真正做到中国核电“出海”,实现由核电大国到核电强国的转变,而这个“走出去”的前提就是要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
中国核电已经走过了近30年的历程,具备了一批高素质的研发设计队伍及试验验证手段。运行和建设的机组容量从30万到170万,包括压水堆、重水堆、快堆,采用技术有自己的30万、65万、100万,引进的有法国、加拿大、俄罗斯、美国,按“代”的说法有二代、二代加、三代,快堆算是四代的,还有高温气冷堆,看看我们多么丰富!在这些基础上,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3个核电企业集团都在开展自有技术的研发工作,目前我们已经研发设计出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3代核电技术,应该说,从技术上说,我们已经具备了“走出去”的能力,而且我们已经走出去了,已在国外采用自己的技术总承包建设核电站,一些已经投入运行,并且都是带着我们国家自己制造的设备,由中国的建安队伍承建的。
再看看国内的设备制造和建安能力,近几年建设的核电站国产化率在80%以上,主要设备绝大部分由国内厂商制造,几乎所有建安都是中国企业承担的,不管是三大动力集团,还是建安企业,我们确实已经具备了“走出去”能力,也到了一定要“走出去”的时候。负责任的说国内核电设计能力、设备制造能力、建安能力并不比国外弱,因为30年我们没断过核电建设。当然我们还需在研发能力方面加大投入和积累,现在更需要有一些人静下心来,踏踏实实地搞研发,争得和保持技术上的领先地位,这才是核心竞争力,这方面我们还有差距。
当前,我们是希望先投资国外核电站项目,通过投资开拓国际视野,发现更广阔的市场,发掘国际上能为我所用的市场机会。同时,也为技术走出去创造条件,两方面的“走出去”要相辅相成。